新华社南昌9月14日电(记者吴锺昊)江西省日前出台政策,以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其中明确规定,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或者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