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8月28日电 (记者 申冉 通讯员 苏高法)8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淮安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倪兴余受贿案,对被告人倪兴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