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题:“劳者有其得,政者有其为”——“黑名单”管理多方位惩戒欠薪“老赖”
新华社记者叶昊鸣
通过诚信劳动,获得劳动报酬,这是现代市场经济领域中的合理秩序,但不少“老赖”却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成为打破秩序的不和谐因素。
为解决“老赖”拖欠工资的问题,让劳动者真正能劳有所得,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并明确规定,凡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都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制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