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28天不洗头不换衣”,是一种“低级红”
■ 观察家
“默然姐姐”的工作强度与敬业精神让人感佩,但宣传这种精神,却不必一定要塑造成“苦行僧”式的人物画像。
近日,一篇黑龙江法院的网宣文引发热议。文章记载了该院一些干警敬业奉献、勤勉工作的事迹,其中在提及一个叫“默然姐姐”的女干警时写道:“默然姐姐,28天连续加班,没换过衣服,没洗过头,在执行局干警的心中,她就是女神、女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