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幼儿园内跌落 园方被判赔9.7万元
5岁多的小女孩芳芳(化名)在幼儿园活动时,从高处跌落导致头部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芳芳的父母认为幼儿园存在过错便将幼儿园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记者从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于近期依法对该案做出判决,涉事幼儿园被判赔偿芳芳9.7万余元。
5岁女童上课时跌落受伤
据了解,芳芳是阳和工业新区某幼儿园的学生。去年3月3日上午10时许,她在幼儿园上课期间滑滑梯时,从滑梯边上约1米高处跌落,头部着地受伤。然而,事发后园方并未及时送芳芳去就医检查,也没有通知芳芳的父母。直到当日下午2时50分左右,幼儿园老师发现芳芳已经昏迷,这才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并通知孩子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