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看齐最高标准,不少条款属国内首次提出
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最高罚10万元
■本报记者 李静 祝越
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垃圾混装混运最高罚款1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收运许可证;首次明确市、区、街镇三级管理模式……昨天进入一审程序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从源头分类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等各环节提出分类规范,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条例(草案)》看齐最高标准,自我加压,其中不少条款为全国首次提出;并注重可操作性,为本市破解垃圾综合治理难题提供路径指引,形成基本制度规范。
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环节,促进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