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9月20日电 (王继禄)20日,甘肃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对嘉峪关市交通局原局长、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袁保安受贿案公开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袁保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在案扣押的84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