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所有中小学将建“家长学校”
由学校负责组建,学校校长兼任家长学校校长;家长学校每学期须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
昨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布。《实施意见》提出,全市中小学要建立家长学校,实现建校率达100%。
该《实施意见》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印发。《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为目标,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