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一直在当“试用工” 被辞只因“不合适”
“不迟到、不早退,没出过一次事故,还有半个月就能转正,可无缘无故就把我辞退了。”9月11日,54岁的王云凯向《工人日报》记者提起自己的遭遇时抽泣起来。
今年3月,王云凯应聘到沈阳市某护运公司从事短途跟单员工作,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6个月,月工资5500元。8月31日,公司突然告知他下个月不用来上班,原因只有一句“不合适”。
这是王云凯两年内第三次因“不合适”在试用期内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