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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考”替考将终身禁考

日期:2018-09-16 00:07 来源:[db:来源]   【字体: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印发
  “新司考”替考将终身禁考

  昨天,司法部印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实施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违纪行为,《办法》明确了具体的处理措施。《办法》重点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进行规定,并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规定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两年禁考、取消所有场次考试成绩并终身禁考三种处理。

  《办法》明确了5类考试作弊行为两年内禁考。具体来说,考试开始后被查出携带作弊器材、机考中安装作弊工具或作弊程序,抄袭、查看、偷听违规带进考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以讨论、打手势等方式传递答题信息,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或者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协助他人抄袭答案的,要终止其本场考试、责令离开考场,并处以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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