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必须强化公益性服务回归
殡葬服务业将迎来重要的变革。报载,民政部日前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以及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
这是实施了21年的《殡葬管理条例》所做的首次大修,从原来的6章24条扩充为8章57条。而且,不只是条款内容的大幅扩充和细化,更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向性。
与一些地方近年强推单一殡葬改革方式不同,此次修订的条例并未做类似强制性要求,而是提供了数种丧葬方式让百姓选择:诸如不占地的海葬、树葬或其他生态安葬等;或大量的骨灰存放,如政府建骨灰堂等;还有公益型和经营型公墓的入土安葬等。在这些安葬方式中,有的个人无需花钱,政府还给补贴,有的则只收基本管理费。公墓不管是公益性或经营性,均强调政府对价格的监督与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