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10月1日实施 医保谈判采购将对药价享有主导权
大洋网讯 广州公立医院药品将实行集团采购,未来在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医保机构在谈判、定价领域会逐步拥有主导权。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正式印发,自2018年10月1日实施。
药品入市价依据采购方式拟定
按照办法规定,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主要实行以下采购方式:直接挂网采购、议价挂网采购(含集中议价采购和医疗机构自主议价采购)、医保谈判采购、竞价采购、备案采购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