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死后遗产收归国有,合理吗?
■ 观察家
无继承人的遗产收归国有有其合理性,但对收归国有遗产的用途却也应当加以限制,从而体现国家不与民争利的思路,并实现遗产的物尽其用。
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的一个案子引起了广泛关注。孤寡老人徐占武2016年去世后,留有18万多元的遗产,但却未留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在身边,法院受理无主财产认定申请后,依法定程序在报纸上公告满一年后仍无人认领,遂判决该遗产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