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走到离婚那一步,不少是因为冲动,离婚行为显得轻率、草率。针对这一现象,国家立法层面正在关注。
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拟作出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就重庆的情况来看,据各区县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有1500余对夫妻带着情绪、一时冲动办理了离婚手续。
如何为冲动型离婚“降温”?重庆已有务实举措,其中,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已在16个区县设立“一室一站”,其重要功能就是对冲动型离婚人群进行专业干预和调解以及矛盾纠纷化解,今年上半年已劝和470对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