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9月1日电 (缪超)近日,一场决定绿孔雀与水电站之间,孰进孰退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吸引多家中国媒体与大量民众关注。
案发地云南省,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环境法律制度最早试点地区之一,在全国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建立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案件归口管理审执模式。
当天庭审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由“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组成7人大合议庭进行审理。此前,该事件曾被媒体报道,引起过广泛关注。庭审时,吸引十多家中国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约70人旁听。
原告认为,由被告(两家国有企业)在云南省建设施工中的一座水电站将会对绿孔雀的栖息地造成淹没并导致绿孔雀区域性灭绝,此外,水电站建成后还会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陈氏苏铁以及热带季雨林、热带雨林片段造成重大损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