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提至2120元
增加120元,为年内再次调整;对部分困难群体可降低申请门槛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昨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调整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为2120元。
今年7月,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自今年9月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2000元调整到2120元。此次,北京市民政局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为212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别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40%、60%比例执行。
今年1月起,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今年2月,北京市曾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900元调整到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410元调整为2000元。此次调整也是北京市首次一年内两次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