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车场将配建超10%充电桩车位 各区应在今年底前确定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既有停车场
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和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对辖区内尚未建设充电设施且向社会开放使用的既有停车场(含限时开放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充电桩;同时规定燃油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交警可依据北京市停车条例对此类情况开展执法。
怎么建?
每个停车场至少划定1个充电专用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