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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假卖房给妻子套取80万元贷款 闹离婚后要追回

日期:2018-08-27 13:24 来源:[db:来源]   【字体:

  夫妻之间假卖房套贷 离婚再起纠纷
   丈夫起诉要求房屋应恢复自己名下 法院最终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王先生与刘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将王先生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刘女士并过户,刘女士以该房屋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后两人因关系恶化处于离婚诉讼中。王先生将刘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将房屋恢复登记到自己名下。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日前审结该案,法院判决确认二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诉争房屋应恢复登记至王先生名下。

  原告王先生诉称,2005年父母为他购买海淀区房屋一套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07年,他与刘女士登记结婚。因创业需要资金,且刘女士的身份可以获得银行低息贷款,他便与刘女士商议后,以套取银行低息贷款为目的,在2009年与刘女士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至刘女士名下,并以刘女士名义、以该房屋为抵押物,取得了银行低息贷款80万元。

  王先生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刘女士没有偿还贷款也没有支付购房款,办理过户的所有税费及贷款的各种费用均由王先生承担,同时房屋也一直实际由王先生及其父母占有使用。双方签订虚假买卖合同是为了获取银行低息贷款,依法应被确认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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