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办理赔偿 企图瞒天过海
贵州遵义播州区查处一起职务犯罪案
本报讯 日前,在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鸭溪镇杨柳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李永健案宣判,李永健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今年3月,李永健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播州区监委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随着深入细致地调查,李永健违法犯罪的事实渐渐清晰明了。
2013年9月,李永健利用其在巷三公路协调办负责登记上报拆迁土地的职务之便,将集体名下的“385”号土地改为其妻罗某某的名字上报,于2014年1月,获得该土地补偿款3.8万余元并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