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
“清廉村居”建设
促村居清廉
本报讯“现在财务报账时,每张票据必须由村‘两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联签才能报销,一分一厘支出都要接受监督。”近日,浙江省天台县隔水江村党支部书记江正周讲述了该村新一届村干部积极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按照权力清单办事,逐渐扭转了混乱局面这一情况。
隔水江村前任村“两委”干部因不作为,村级财务混乱,村民对此意见极大,经常上访。天台县纪委监委对此立案审查,该村村干部集体贪腐问题暴露,最终9名村干部被判刑,其中4名党员被开除党籍。
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向乡镇延伸的新形势,天台县以“清廉村居”建设为载体,做到党员、非党员“一碗水端平”,努力让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