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对受处分人员分级回访
跟踪“复诊” 重振精神
本报讯“说实话,处分决定下来后,我心中放下了一块石头,不用再提心吊胆了,却也有了心理负担。好在纪委同志悉心开导,让我消除了‘有了违纪污点,一辈子难以翻身’的心理芥蒂,让我从沮丧失望中走了出来……”日前,一名受到处分的党员对回访的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纪委监委干部如是说。
今年以来,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扶方法,以纪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实抓好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后续工程”,成功拉起了一批“掉队”干部。
“惩,是为了治。对于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不能一惩了之,而是要伸出关爱之手,让他们早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德宏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州在持续加大正风反腐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违纪党员、公职人员分级回访制度,由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根据“谁处分谁回访、对症下药、以纪服人、有迹可循”的原则,采取“思想教育、日常表现考察、综合民主测评”的方式,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回访教育,坚持摆事实、讲道理,讲政策、讲纪律,帮助违纪党员干部尽快调整好状态,尽早重新投入到事业中。同时,建立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档案,并将回访情况作为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