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证据坚持司法亲历性 被告人从无罪改判死缓
五年前,广东省兴宁市黄陂镇学士村发生一宗命案,一名女性死者死状惨烈,村民钟某东被列为作案嫌疑人。不过,一审法院审理后,宣告钟某东无罪。经梅州市、广东省两级检察院接力抗诉,最终促成钟某东于近期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介绍,这是广东检察机关首宗由无罪改判死缓的抗诉案件。
从无罪到死缓,为何会出现如此大的“认识偏差”?从一审时的“证据不足”到最终证实犯罪的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又是怎样排除案中疑点并取得突破的?记者通过采访揭开了种种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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