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8月21日电 (罗凤灵 黄灿)海南一名33岁女子陈某,以高息为诱饵,骗取钱款共3000余万元。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介绍,自2015年开始,陈某向亲朋好友等人借款30万-800万元不等,并许以每月5%-12%的高额利息,用于购买私彩、归还利息以及个人消费等。截止2017年5月,陈某共向郑某、冯某、王某等15名被害人借款共计3449.5万元,扣除已归还的利息756.977万元,尚未归还共计2692.523万元。
2017年5月26日,陈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鉴于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并能当庭认罪、悔罪,故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