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单位2011年、2012年的目标考核奖,怎么到2016年才发放?”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对市质监局开展巡察时,一个有悖于常理的细节引起了巡察组成员的注意。
“一般目标考核奖都在次年的第一个季度发,该单位时隔四年才发考核奖,这显然太过反常。”宿迁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卢静分析该细节时说,“我们通过调阅、比对该单位的岗位职数、工资绩效、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发现这里面真的有猫腻。”
据介绍,2016年6月,宿迁市审计局对市质监局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违规发放福利、虚开发票等问题,审计部门要求该单位限期整改,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但该单位并未按要求整改,而是想出歪招,通过虚列职工目标考核奖的方法、冲抵整改要求退缴的津补贴数额,因此就出现了考核奖时隔四年才发放的荒诞情节。
巡察组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单位2013年以来自行制定考核标准,违规发放津补贴59万余元,同时还存在虚开发票、变通处理费用等问题。至此,该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礼品、卡券,虚开发票的情况基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