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为安全建围墙 挡了临街商铺生意,店家一怒之下“拆墙”
到底谁有理?看看法院怎么判
大多数小区内都会有一些临街商铺,这些商铺的业主也算小区业主。然而,当他们的诉求与业主委员会发生矛盾时,该如何解决?近日,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业委会出于安全考虑建起围墙,却被临街商铺业主强行拆除,业委会遂上诉法院要求赔偿。法院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最终判令被告赔偿业委会1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维持原判。
通讯员 赵艾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於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