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清末兜售“假药”的那些伎俩
某电影中有这样的情节,药贩子从国外代购回抗癌药物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假药,引起了很多观众的质疑:既然能治病,就是真药啊,其实不然。我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这是一种对大多数患者的用药安全负责的态度,因为代购药没有经过针对中国人群的适应证、禁忌证、科学剂量和不良反应等严格的临床试验,存在着一定的健康风险,所以当我们呼吁国家加快对抗癌药的进口审批和自主研发时,千万不要误以为《药品管理法》的这一条是给患者“添堵”。
客观和公正地说,最近几十年来,我国的药品食品领域确实存在和发生过一些严重的问题,罪魁祸首是黑了心的造假者,老百姓确实应该学习一些防骗技能,增加一些科学素养,比如……从古代笔记里看看那时的假药贩子是怎么干的。
手肿了?搓搓我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