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发现职业病谁来担责
近日,市民陶先生致电晚报《社区法官》栏目,反映自己离职后患职业病的问题,希望晚报帮忙解答心中的疑惑。
事件回放
陶先生说,2011年8月,他进入我市某化工厂工作,负责化学药剂的配制工作。该化学药剂是新型药剂,陶先生感觉工作很累,心理压力大。于是在2017年11月合同期满后,没有和化工厂续约。离开化工厂后,陶先生随即开始寻找其他工作,在一次找工作过程中,突然感觉胸闷并当场晕倒。12月,经医院诊断,陶先生的症状为其在化工厂配制的药剂辐射所致,并作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陶先生找到化工厂,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遭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