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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级行政区域湖泊如何设置湖长?水利部回应

日期:2018-08-14 16:53 来源:   【字体:

  1月5日电 在国新办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表示,跨省级行政区域,并且在本辖区内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湖泊要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

  有记者问:请问周部长,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湖泊如何设置湖长?管理保护措施如何落实?

  周学文介绍,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全国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2865个,其中跨省的有43个湖泊。关于湖长的设置,中央在《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中做了明确规定,跨省级行政区域,并且在本辖区内地位和作用重要的湖泊要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规定得非常明确。

资料图:青海湖。 杨涛 摄 资料图:青海湖。 杨涛 摄

  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湖泊怎么落实好管理保护措施?周学文表示,有几点必须要抓好:一是必须明确湖长责任。中央的《意见》中明确,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的分级、分区的湖长是直接责任,责任首先要落到湖长肩上。二是要制定好一湖一策。两个行政区要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两个省制定的一湖一策方案必须是衔接的。

  周学文补充道,水利部的流域机构要做好协调、指导、监督的工作。这在中央的意见中也做了明确规定,流域机构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具体要做到三个统一:第一,统一保护目标。第二,统一治理标准。第三,必须统一行动方案。比如一个湖泊涉及到两个省,现在很多湖泊中都有围网养殖,相邻省份必须统一行动,这样的一湖一策才是可实施、可操作的。作为流域机构来说,要加强对湖泊水环境质量的日常性的监测工作,同时要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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